48365365体育备用网址法...
  十大产业失效专利汇编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
  中国专利周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工程
  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
  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专利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专利电子申请
首页 > 专题专栏 > 知识产权战略 
  2016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6-03-17    
 

  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完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围绕我省实施“五大规划”和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等中心工作,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特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 推进目标

  ——2016年,专利申请量35000,发明专利申请量15000,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

  ——申请注册商标1万件,新认定省著名商标50件,新增地理标志2件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

  ——2016年审定100个植物新品种,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申报力度。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制定工业地方标准5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制修订地方标准5,完成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0项。

  二、重点工作

  (一)省知识产权局

  1.深层次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的新跨越。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和实施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知识产权“四大工程”(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组织制定和实施《2016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推动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分类指导工作,指导市(地)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支持市(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纵向延伸。

  2.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组织开展全省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地)专利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开展执法工作绩效考评,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开展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结合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试点工作,探索在高科技园区建立执法维权工作站。加强对市(地)执法工作指导和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支持市(地)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支队、改善专利执法条件,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驻“中俄博览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支持和指导市(地)建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加强对维权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对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带动更多专业市场规范知识产权保护。

  3.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增强创新发展的源动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加强对哈尔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支持,促进在专利创造等方面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保持全省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态势。推动大庆、牡丹江等市()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迈进。强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实施企业专利创造激励、专利运用增效、专利保护提升、专利管理达标四个计划,提高专利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跟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重点围绕2015年度专利优势示范企业开展贯标认证,遴选12家高校、科研单位开展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鼓励各市(地)落实资助和奖励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4.提高知识产权深度运用能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落实,力争建成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加强与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公司的合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筹备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组织省内服务机构名录库成员单位与国内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增加服务对象,扩大市场规模,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支持省内服务机构名录库成员单位拓展服务内容,培育省内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提高中高端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与省工信委、科技厅、金融办等部门的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入开展。继续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推进评议机制制度建设和机构培育,为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供服务。

  5.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强我省中外专利信息检索平台建设,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平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新模式。继续扩大专利代办新业务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专利电子申请比例。贯彻专利代理行业中长期规划,组建专利代理行业协会,规范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申请人的关系,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促进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扩大专利代理人规模,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推广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支持市(地)知识产权局和企事业单位设立远程教育分站,扩大上线规模。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实现与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建设,办出特色,提高水平。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力度,创新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活动的模式,省、市(地)联动,扩大宣传效果。

  (二)省工商局

  1.加强引导商标注册工作。继续抓好与商标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强化企业商标意识,促进企业加大商标注册、管理、保护、使用力度。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为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开展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工作提供服务,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国家化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使用的指导。结合我省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在促进我省经济特别是促进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政府、部门、协会、企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题培训,提高商标注册人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我管理、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指导服务,突出重点实地考察调研地理标志商标企业,组织商标权利人赴外省学习先进经验;针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重注册、轻管理的问题,指导与规范管理并举,帮助整理地理标志申报材料,提出注册申请,鼓励农村生产经营者注册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

  3.加大培育品牌工作力度。结合我省“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落实创新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重点在创新、创业型企业及文化、旅游、名优特色农产品、老字号中培育认定省著名商标;支持企业维护商标权益,对商标权利受到侵害,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及时推荐驰名商标认定。

  4.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强化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对商标标识和包装印制环节的监管,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从源头遏制侵权商标标识和商品流入市场。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以五常大米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识行为;强化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摸清全省商标代理机构底数,加强信用管理,对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对全省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市地案件办理情况的了解掌握,对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汇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会,进一步提高全省商标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省版权局

  1.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重点,健全完善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三个制度一本帐”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推进《黑龙江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考核办法》长效制度建立。本着“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的原则,在上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的整改工作。

  2.以整治网络侵权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常态化工作部署,集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加强对传媒机构、影视和综合文艺类视频、网站的主动监管,进行侵权风险警示检查,检查其播出节目的授权许可。

  3.以强化版权热点应对能力和提升版权培训效果为重点,进一步做好版权宣传培训工作。从改善方法、增强效果出发,及时有效运用、引导舆论,强化对版权热点问题的应对能力。充分利用“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著作权法》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版权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强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规培训工作。

  4. 推动版权示范园区(单位)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示范单位的建设,充分发挥版权在推动地方经济结构转型、文化发展繁荣方面的引领作用。

  (四)省文化厅

  1.深入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文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重点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特别是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管执法。

  2.开展艺术品市场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艺术品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做好美术品进出口、涉外美术品营业性展览、美术品内容审查、美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

  (五)省农委

  1.加快作物品种创新进度。引导推广站、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新品种保护、审定及推广,预计审定100个新品种。同时,依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及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品种审定实际情况,加强新品种试验审定工作;加强育种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大种质资源的筛选、引进、创新,拟引进玉米、水稻、大豆等种质资源,丰富育种资源,拓宽育种方向,为品种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2.加速促进农业机械专利布局。通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农业机械专利技术的积累和储备。同时,建立专利评估制度,避免申报技术含量低的专利。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及时准确地了解当前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积极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争取在重要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3.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引导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入“三品”生产行列,提升产品开发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绿色食品”建设工作,在推广有效的示范模式,增加网络销售数量上有所突破;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是深加工产品,优化我省认证产品结构;继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领域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认证产品效益。

  4.加大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普查与保护工作。在2015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伊春市及所辖各市县范围内野生大豆、刺五加、五味子等野生植物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展开调查,绘制野生植物分布图,建立数据库。组织采集野生植物样本,对野生植物重要的经济性状进行鉴定,筛选具有重要利用前景的农业野生植物优异资源。对已经建立的野生大豆保护点组织开展野生大豆资源消长状况调查;对野生大豆生存环境的基础指标和参数进行监测,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原生境保护点进行管护。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对野生植物保护点所在地的居民进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同时,继续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发掘工作,发现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种质材料。     

    (六)省农垦总局

  1.加速促进知识产权与垦区经济发展相融合。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切实提升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企业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引导新兴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培育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继续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权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充分利用科技园区、工业参观走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图书室等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知识在垦区的广泛传播,提高垦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

    (七)省森工总局

  1.加强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从研究项目入手,将知识产权产出纳入所有研究项目、企业新产品新品种开发的管理过程,形成知识产权研发、转化和运用的有效格局。

  2.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推动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国际化,努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植物新品种申请。加大对重点林区科研院所的扶持力度,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鼓励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扩大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范围,及时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

  4. 提高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水平。建立植物新品种侵权预警系统,加强执法。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持体系,培训一批基层林业科技人员、懂技术的人才来组建新品种测试机构,提高测试水平,完善林业新品种的资源库,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系统和综合平台。

  (八)省林业厅

  1.加强知识产权培训。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授课,提高林业管理干部、职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大植物品种选育工作力度。争取在浆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品种选育和优势树种的遴选中取得突破。

  3.继续承担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抓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省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工作。

  (九)省质监局

    1.围绕“两大平原”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

  2.紧紧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不断引导工业标准化工作向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方向发展,制定工业地方标准5项。

  3.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

  4积极引导企业向循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企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完成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0项。

  (十)省科技厅

  1.围绕“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梳理、筛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依托现有的“黑龙江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库”信息系统,将从高校、院所征集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成果纳入“成果库”中,利用库中已有资源及新增成果,继续梳理筛选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适合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2.围绕“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发布与推介活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交易展示大厅为载体,结合筛选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每月至少组织1次成果持有单位、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技术成果发布与推介活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融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专场洽谈、对接会、招商信息发布会等活动,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与我省重点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对每次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发布对接活动及已实施的成果开展全程跟踪服务,为企业及时解决成果落地转化过程中的问题,推动科技优势转变为经济效益。

  (十一)省教育厅

  1.推进创新成果转化。组织高校科技人员筛选优秀职务发明成果参加校企对接会、成果交易会等多形式的成果信息发布和校企对接活动,推动高校科学技术成果向生产的转移,促进产业发展。

  2.加强发明创造成果发布。及时更新补充产业化前景好的发明成果进入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及时对外发布,方便企业了解和进行洽谈对接。

  3.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创新创业。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高校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政策,重点引导和支持一批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通过职务发明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力量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制度保障学校、职务发明人权益。

  (十二)省商务厅

  1.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整治。协调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围绕注册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互联网领域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针对严重危害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日化用品、机电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集群战役,加强检察监督,依法开展审判。加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集中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8.8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普及识假辨假常识,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依法曝光重点案件、侵权假冒企业及产品黑名单,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全民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的良好氛围。

  (十三)省工信委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加强与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在军工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重大专项建设中制定知识产权政策,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深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3.强化政府知识产权帮扶活动。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的主体,鼓励企业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有条件的要参与标准的制定。加强各级技术中心建设。通过对技术中心考核和评比,对建设有成效的进行奖励,对末位进行淘汰,促进鼓励技术中心升级。继续在政府引导项目、奖励项目中向自主知识产权倾斜。在首台套奖励、重大成果产业化和节能减排等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把有无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

  4.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激发其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热情,促进知识产权制度、政策和措施在企业的落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新产品。

  (十四)省金融办

  1.加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采取境内境外多板并举、多措并举的方式,着力挖掘、引导、培育知识产权上市(挂牌)企业资源,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快速发展。推动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知识产权企业发行各类债券,提高直接融资规模。

     2.为知识产权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供便利。协调主管部门提供全省知识产权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争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知识产权企业融资需求,适时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企业对接会议,请金融机构给予专业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

     3.继续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项目。加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植力度,提升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发生额占比。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与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担保模式、房地产抵押模式等组合担保的模式,最大程度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成功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升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促进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的有效融合。

  (十五)省公安厅

  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保持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态势,加强警种协同,抓住工作重点和制假售假的薄弱环节,瞄准突出的多发犯罪,斩草除根,除恶务尽。

  2.继续推动以打促防。坚持“打早、打小、打源头”原则,深入研究全省制假售假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树立主动进攻意识,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以双方信息共享为基础,强化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作用,延伸打击触角,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预警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机制。

  3.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攻坚能力。以规范建设为保障,以人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提升经侦基础工作对打击经济犯罪的支撑作用。加强情报基础建设,通过培训提高全体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的工作水平。

  (十六)省法院

  1.落实审判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审判责任制。完善合议庭成员在交叉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中的共同参与和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合议庭权利,强化合议庭职责。落实庭前阅卷、庭前合议制度。针对不同案件类型,适时抓好诉讼指导,定期观摩公开庭审,定期开展庭审质量评查,提高庭审质量,保证庭审成功高效。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裁判文书合议庭全员核改制度,制作逻辑清楚、说理透彻、认定事实准确且适用法律恰当的裁判文书。积极推进庭长(副庭长)办案。完善庭长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工作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庭长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比例,力争年内庭长担任审判长案件比例不少于60%

  2.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抓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工作。精心审理好涉及实施“五大规划”,发展“十大重点产业”、“两大平原”现代化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和“一带一路”的知识产权案件,对审理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并适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或提供司法建议。

  3.积极落实阳光审判,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和具有典型意义或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及涉外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征求对案件审理及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案、庭审、文书、送达等审判流程信息,做到应当公开的文书100%外网公开。

  4.加强调研指导,解决审判难题。围绕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全省知名品牌、老字号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研究制定加强司法保护的具体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汇总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意见。进一步强化发回和改判案件沟通和分析通报制度,做到宏观指导有代表性,个案指导有针对性。

     5.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组织好世界知识产权日法治宣传专项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抓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法治宣传工作,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积极与黑大联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

  (十七)省司法厅

  1.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律师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志愿者培训,发挥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优势,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律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专业律师参加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结合律师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律师发展规划,鼓励创办知识产权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带动我省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活动,提高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律师的综合水平。

  3.引导律师做好知识产权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依法履行律师参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职责,组织引导律师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十八)省财政厅

  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事业的资金保障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

  (十九)省人社厅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做好知识产权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健康发展。

  (二十)省发改委

  1.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会同各地、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好我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实施方案,积极扶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

  2.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继续发挥好各类平台作用。支持企业自建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建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哈工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3.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

  (二十一)省统计局

  1.加强专利统计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统一印制统计指标解释并印发到市、县统计局及基层企业,作为基层统计人员搜集、加工、上报专利数据的依据;统一制作培训幻灯片,统一培训内容;加强统计培训,严格按省、市、县直到基层企业逐级进行培训,并确保培训质量。

  2.认真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统计研究分析能力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省统计人员的研究分析水平;组织全省统计工作者积极撰写知识产权相关统计研究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努力在《黑龙江统计公报》、《黑龙江统计提要》、《黑龙江统计年鉴》、《统计与咨询》等杂志和刊物上增加知识产权内容的版面,加大宣传力度。

  (二十二)哈尔滨海关

  1.按照海关总署内部核批的要求,将知识产权的部分审批职能下放到隶属海关,并做好配套制度的制定、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关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2.指导关区规范侵权货物的处置,完善利用侵权货物开展慈善捐助的制度设计,明晰各方责任和交接流程,更好的发挥侵权货物的使用价值。

  3.监督各隶属海关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严格办案程序,公平公正执法,合理利用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文档  
版权所有:48365365体育备用网址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39号 邮政编码:150001
  管理维护: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本网站采用TRS技术实现
黑ICP备130056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