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0年)。
着手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程》,重点完成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维权热线电话开通,维权援助工作运行、我省“5·26”工程启动等重点工作。
2.推进阶段(2011年)。
巩固2010年实施成果,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和完善,实现各部门联合执法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规范化运转,维权援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增加专利行政执法投入,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3.提高阶段(2012年)。
全省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大幅度提高,企事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实施“5·26”工程,我省部门市地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省招商引资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保护体系、保护机制和法制环境基本形成。
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由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省“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实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统筹协调,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实施方案》的实施。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目标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和实施步骤,每年制定《实施方案》目标责任分解表,将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各项工作承办人要按照工作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推进组汇报。推进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听取汇报,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