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每家创建企业的行业和具体需求,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创建工作。
(二)按照《黑龙江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创建企业相应的资金支持。
(三)对企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针对行业特点对企业管理层、研发人员及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系统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指导和帮助企业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围绕企业主要产品,结合行业特点,对企业建立以相关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和战略分析系统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项目给予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完善产品研发专利检索制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进行系统的专利检索分析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专利,获取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领先性,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生存能力。
(五)在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策略的制定工作,指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和策略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建立创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快速通道,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要帮助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为其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法律分析,并给予维权援助资金支持。
(七)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政策及智力资源,优先安排创建企业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各类知识讲座、培训,优先推荐创建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